正义网杭州4月1日电(记者范跃红)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,截至3月31日,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51件211人,审查批准逮捕136件189人,依法不批准逮捕10件13人;受理审查起诉166件216人,审查提起公诉142件187人,依法不起诉3件3人。
据介绍,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,严格依法追诉、惩治扰乱医疗秩序、防疫秩序、市场秩序、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社会稳定,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在上述办案数据中,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件1人,起诉2件2人;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13件13人,起诉17件17人;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5件5人,起诉6件6人;依法批准逮捕包括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制假售假类犯罪28件53人,起诉12件25人;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67件74人,起诉79件90人。
记者注意到,浙江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的打击力度,一季度共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、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,非法狩猎罪,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14件30人,起诉16件34人。
同时,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8件12人,起诉10件13人。